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巩义市位于河南省中部、中岳嵩山北麓,北纬34”31’一34”52’,东经112”49’-113”17’。总面积1041平方公里,其中耕地50万亩,人口79万人,有汉、回、维吾尔、彝、苗、白等民族。巩义市委、市政府驻巩义东区行政中心(陇海东路),辖15个镇、5个街道办事处,292个行政村。建国后,巩义隶属郑州专署,1955年1月改属开封专署,1983年8月复属郑州市,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市(县级市),仍隶属郑州市。巩义区位优势明显。东距郑州市82公里,西距洛阳76公里,陇海铁路、310国道和连霍高速公路横穿东西,豫31线、焦(作)巩(义)黄河大桥纵贯南北。全市通车总里程达1347公里,有6条铁路专线与国铁相连。电话装机总量达177574门,所有镇实现了自动程控电话,在全省县(市)首家开通了万门程控和移动通讯工程,率先实现了光纤数字通讯,成功完成了与省会郑州市的并网。